公告/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14_104562606
招标人: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留存。
4.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