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经落幕,从今年申报情况看,2022年申报企业还会继续大幅增加,当然要求也会越来越严。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报时间批次及徐州各个区县的奖励补贴政策,包括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铜山区、泉山区、沛县、新沂市、睢宁县、丰县,供大家学习参考,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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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州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1、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享受省级不低于15万元奖励;对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2、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纸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力元奖励,对经过区科技局审核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表高企到期重新电报高新技术企业未予通过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申报补助;对徐州市区域外、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区,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除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外,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或由报成功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选为徐州市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获得高企认定奖励的企业须出具获得奖励之日起5年内不迁离鼓楼区的书面承诺,如有违反(包括形式上未迁出但经营实质性迁出),所得奖励全额予以追回。
3、云龙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对第一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不少于30万元奖励。
4、铜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泉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补助0.5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各级科技项目。
6、沛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兑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每通过一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奖励2万元;每通过一个省级新产品投产鉴定,奖励1万元;每通过一个省自主创新产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1万元。
7、新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地方财政奖励,首次通过认定奖励15万元,重新复审认定奖励15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
新沂市唐店街道:
当年达到申报三部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申报补助资金,申报成功后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
8、睢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给予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55万的资金奖
9、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入库企业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小巨人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 注册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至少有一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6项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技术领域: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八大领域的范围;
4、科技人员 /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 10%;
5、财务关键数据正增长性:企业总资产与销售收入近三年平均增长率理想情况下为35%,越高越好,负增长是不可以的;
6、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 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备注:近一年的销售收入主要依据近一年的财务出具的发票上的销售金额,研发费用主要依据财务外账上的发票金额;
7、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三、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批次(以2021年为参考)
1.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月31日、6月30日、8月2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科技局通知为准。
2.各地要合理安排企业申报批次,列好推进表,做好提前量,把申报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前两批次申报总数不得低于年度申报总数80%。
3.各县(市)、徐州高新区自主设置受理截止时间,请于每批次省定申报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报送市科技局。
四、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一)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
1.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要及时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咨询交易部联系,从省网填报系统导出汇总数据,认真核对《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确保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现场核查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企业,不得推荐报送。
3.各地要指导企业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材料报送及上传
1.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必须在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可以在每批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审核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补充审核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以上汇总表、审核表均一式两份。
2.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要指导企业做好国网、省网相关数据填报,确保国省网数据一致;指导企业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
字盖章齐全。所有上传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需加盖公章的均以彩色扫描上传、提交。
3.各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港务区不得安排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或企业直接报送材料,务必将材料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日期统一报送。
第一部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咨询交易部(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B606)。
对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小编与你一起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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