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增城区荔城街庆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4_10443465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增城区荔城街庆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预算金额(元):4106100.00
最高限价(如有):41061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增城区荔城街庆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增城区荔城街庆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服务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品目: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3)简要服务要求:以庆丰村更新改造范围为基础,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控制详细规划管理单元划分标准,本次规划范围为GA0308、GA0314规划管理单元,东至荔景大道、北至规划路、西至荔星大道、南至府佑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1平方公里。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提供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至少有负责编制控规一方具备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四、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