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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7 11:31:01    浏览次数:249
导读

公告/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01225_104465109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其它1.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人为中石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

公告/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5_10446510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人为中石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2建设规模: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是在山东LNG项目一、二期工程基础上改扩建,该项目包括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接收站工程及新建储罐工程三部分。其中接收装置部分不含税概算174848万元、储罐1台不含税概算90206万元、码头部分不含税概算39911万元。三期工程建成后,接收站规模将达到1100万吨/年(最大物理通过能力1400万吨/年),总外输能力为154亿立方米/年,其中LNG汽车装车能力为150万吨/年。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提供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其总公司唯一授权在本项目中投标。
3.1.2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4.2发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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