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登封瑞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区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8_10449093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登封瑞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瑞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登封瑞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登封瑞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区道路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3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234754.1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
(5)建设工程施工资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