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水管道阿克苏河段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06_111660675
招标人: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中水管道(阿克苏河段)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水管道(阿克苏河段)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人为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徐矿集团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中,阿克苏市污水厂至徐矿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中水提升泵房之间的中水管道段,有部分管道(DN600球墨铸铁,外包C40砼保护层,保护层厚度50cm)穿阿克苏河(南疆铁路桥下游2.75km处)而过,因阿克苏河河水常年冲刷,导致河道内管道拉断,现计划对该段中水管道(阿克苏河段)进行修复。
西工业园区金龙驾校(大车)与三合驾校间中水管道因附近区域土地平整,导致该段中水管道(约150m)暴露在现有地平面以上(0.5m~1.5m)。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我公司将暴露在地平面以上的中水管道进行下沉布置(地平面上的大部分土方清理由园区进行),现计划对该段中水管道进行下沉施工。
2.2 招标范围:
2.2.1 阿克苏河河道内(南疆铁路桥下游2.75km处)中水管道修复
(1)更换36米中水管道,拆除旧管线(DN600球墨铸铁,外包C40砼保护层,保护层厚度50cm),更换新管线(DN600球磨铸铁管,外包C25砼保护层,保护层厚度50cm);
(2)新建255m防冲墙(C20砼);
(3)土方开挖、回填工作;
(4)为完成上述施工内容所需采取的所有施工措施(包括修建临时施工便道、河水挡堰、导流渠、抽水等),河道工作段的恢复;
2.2.2 西工业园区金龙驾校(大车)与三合驾校间中水管道下沉施工
(1)150米中水管道(DN600球磨铸铁管)拆除,安装(利用旧管道,埋深2米);
(2)更换破损的管道;
(3)土方开挖与回填;
(4)2根中水线路线电线杆更换,包含线路的解线、恢复等工作。
2.2.3 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后的竣工图的编制;
2.2.4 具体工程量以项目施工图纸为准。
2.3 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水管道(阿克苏河段)修复项目,项目施工地点为两处:(1)位于阿克苏河(南疆铁路桥下游2.75km处)河道内;(2)西工业园区金龙驾校(大车)与三合驾校处。
2.4 现场施工条件:
2.4.1 施工作业现场、外围道路:中标人自行解决。
2.4.2 施工用水、电: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在决算中不扣也不补水电费用。
2.4.3 各种地方关系协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可予以配合,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并含在投标总价中。
2.5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达到《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2010
)、《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 400-90)以及《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67-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标准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和第六章图纸、资料及附件。
2.6 工期要求:计划 2021 年 2 月 2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工业管道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叁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安装专业);中标的项目经理实行押证制度,并要保证在现场组织施工管理的时间,项目经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应同时明确,原则上也不得更换;
3.2.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证明资料);
3.2.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证明资料);
3.2.5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0元(RMB壹拾伍万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招标代理机构);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01月 06日 10:00 时至 2021 年 01 月 12日19:0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得:2021年 01月 06日 10:00 时至 2021 年 01 月 12日19: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编制
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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