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雕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07_104540118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招标条件
金雕停车场 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金额8856202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雕停车场。
2.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
2.3建设内容:停车场硬化及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合同估算价
DHTGC-2021-01 金雕停车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8856202元
注: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
经办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4、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单位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零散页或资料不全者拒收。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10:30时
七、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10:30时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