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乡道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13_104559274
招标人: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村民委员会
投资金额:85.435091万元
受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乡道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乡道绿化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
1.3建设地点:新郑市新村镇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预算金额:854350.91元
1.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7招标范围: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乡道绿化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1.8工期:10日历天;
1.9工程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10质量要求:合格。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6.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查询结果为准。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本项目采用报名方式。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3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由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到进行核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最近两年(2018、2019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20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6)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信用查询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8条要求提供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条第9项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以上所有原件开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单独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有关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09时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