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边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18_104569267
招标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资金额:18.8565万元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沧边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已由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购,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临沧边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临沧边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总价:188565.00元,资金已落实
2.4采购内容:详细技术参数请看第五章采购清单项目明细表。
2.5工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工期时间);交货地点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并通过项目验收。
2.7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提供不低于3年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如产品发生非甲方故意损害所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同样问题大修超过两次则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参数的新品。货物质保期满后:中标方按成本收取维修费。
2.8合同款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确定。
2.9交货方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进行交货。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符合下列条款要求;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及时间安排
4.1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持以下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备档: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盖章彩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600.00元,售后不退;
4.2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28日14:30—15:00时(北京时间);
4.3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
4.4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