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设施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18_104570848
招标人: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受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设施检测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设施检测招标;
2.2招标编号:YNZZ2021-ZT007号;
2.3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检测;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7-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17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0年成立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