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旌德县徽水河沙胜段河道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环保, 安徽 2021-01-20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120_11168415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旌德县徽水河沙胜段河道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宣城市水利局以宣城市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旌德县徽水河沙胜段河道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JDX-GC-GK-2021002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宣城市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4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清淤等,位于旌德县版书镇,为特有各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河道治理长度3.8公里,总投资不超过3500万元。
2.6.1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取得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6.2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报批审批工作;
2.6.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
2.6.4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检测、资料整理与移交、完工验收、配合审计、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保修以及第三方服务费(指本工程所需的测绘、检验、试验、观测等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工程保险、图纸审查费、档案管理费)等。
2.6.5其他: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及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取得环保、水利、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机构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
2.7 项目性质:EPC总承包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进度由招标人统筹安排,各单项工程进度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2.8.1设计周期:
1)招标人下达工程任务后,中标人3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完成后送交发包人进行评审;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2)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后15天内,根据项目进度计划提供招标人下达工程任务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其余图纸按照工期进度要求提供。招标人组织施工图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中标人在7日内修改完成。
2.8.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8个月,必须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2.8.3采购周期:由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施工总工期的要求。
2.9、质量:
2.9.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9.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超过3500万元。
(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按照财政审核概算的工程建安费为基数,按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方式进行,下浮率为5%,总价包干;
(2)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按费率下浮方式进行,工程建安费用投标5%≤下浮率≤15 %。
(3)其他费用200万元(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及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取得环保、水利、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机构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本项不竞争,经业主同意后据实支付。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须含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应明确投标人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备注:2020年新颁发的资质证书中未提到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其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含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业务范围)。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以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来(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额为1700万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含防洪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但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以及项目发包人及承包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项目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否则视为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8日0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月8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2月8日09时00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报名注册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