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零星工程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126_104586917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零星工程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项目款项的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结算依据以西藏2016定额及审计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拟选定入围供应商三家,主要负责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零星工程入围采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维修后保修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声明)。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
4、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售价:85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请先与联系人联系索取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泽浩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