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HXZB-2020-0987-026/02-1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本项目为全省12家二级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采购律师库入围,共分11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入围数量
2 唐山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0
3 秦皇岛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8
4 邯郸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2
5 邢台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2
6 保定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2
7 张家口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2
8 承德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0
9 沧州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8
10 廊坊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12
11 衡水市分行律师库入围 8
12 河北雄安分行律师库入围 6
5、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法律诉讼服务费用不高于河北省律师协会公布的《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收费标准的100%;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省分行本部及各二级分行每个分行年服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应通过司法部门年检。
7.2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3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金融机构同类服务业绩(诉讼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类、入律师库类均可)。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5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6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7.7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⑦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5)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我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我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我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⑤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⑥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⑦我单位(含我单位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我单位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我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