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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新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时间条件 高企整体迁移备案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4 14:58:25    浏览次数:416
导读

2021年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时间是到什么时候?整体迁移备案奖励补贴流程是怎样的?认定条件要求是什么?具体迁到哪个是补助比较好,目前迁到南京奖补最高11万!迁到苏州最高补助100万等等,更多详情如下,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外地高新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时间条件 高企整体迁移备案补贴流程

2021年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时间是到什么时候?整体迁移备案奖励补贴流程是怎样的?认定条件要求是什么?具体迁到哪个是补助比较好,目前迁到南京奖补最高11万!迁到苏州最高补助100万等等,更多详情如下,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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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条件范围

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认定机构认定或认可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异地搬迁备案。

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时间

省高企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年受理各市、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的异地搬迁备案申请,视各地上报情况,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批异地搬迁备案工作。

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奖励补贴

2021江苏省与各市、县(市、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培育奖励,其中省级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

外地高新企业迁入南京市奖励补贴

1 鼓励异地高企落户,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给予80万到110万元奖励。

2 提供 100 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一年内免收租金。

外地高新企业迁入苏州奖励补贴

奖励80100万之间,具体根据各个地区来

扬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通过高企的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

宿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通过高企的企业,奖励8万元;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镇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培育补助;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库的辖市企业,由各辖市安排培育资金给予支持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5万元奖励资助对辖市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励资助;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奖励资助。

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通过的市高企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新认定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达标申报的企业每家给予6万元,市区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资金奖励50万元和40万元

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流程

1.企业填报。申请异地搬迁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同时,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申请书》,连同附件1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迁入地科技部门。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地方审核与汇总。迁入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属于整体迁移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同时,按照《关于对办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07号)有关要求,对迁入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核实。经核实后符合规定的,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推荐上报汇总表》。

3.材料报送。迁入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须正式行文出具提请相关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企业属于《工作指引》中“整体迁移”的情况,符合《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上报文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推荐上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和企业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审核公告。省高企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异地搬迁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地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异地搬迁条件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并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省各市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整体迁移备案申请书。

2.原认定机构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  搬迁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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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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