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时间条件和材料流程指南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时间是到什么时候?申报条件要求是怎样的?关于申报材料流程内容汇总如下,有需要的企业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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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对象
一、申报对象
在江宁区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累计授权专利总数20件以上(含2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5件(含5件)以上或PCT专利申请2件以上;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做到机构、人员、制度、经费“四落实”,单位内部设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建有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通过贯标认证或绩效评价;
3.企业信息化运用需求高。信息化建设完备,有将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到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计划,并根据所处行业及实际需要已建成专利数据库;
4.企业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未获得过国家、市和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
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
(2)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自查评分表;
(3)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
(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与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宣传培训等情况;
(5)有效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通知书。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贯标通过绩效评价文件或认证证书;
(8)创建专利数据库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上年度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申报企业填写附件1、2、3及相关材料,电子件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胶装成册,按照(1)至(9)的顺序装订,电子件发到指定邮箱。
江宁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1.各街道(园区)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经所属街道或园区初审盖章后,方可报送。
2.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逐条编写,所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自动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