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万联信息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万联信息网 » 行业资讯 » 焦点资讯 » 正文»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

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30 12:20:44    浏览次数:237
导读

【关于】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已

【关于】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i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银医合作项目-1包:医院运营基础)等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且具备履行采购项目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承诺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良好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较大数额行政处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其他要求: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1月07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年01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年01月20日09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来自:http://news.baiwanlian.com/show-4488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2bxinxi@126.com。
 

Copyright © 2012-2028 本站免费发布B2B行业信息,如有违规删除不通知,内容来自会员自发,本网不对发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到b2bxinxi@126.com,我们将马上处理,且不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沪ICP备160081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