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村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项目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村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在长春市内进行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食品经销相关经营范围: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采购的产品须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做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着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梦加间标段技标或者未刘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采购项目需婴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2年01月13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年01月28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年01月28日13时30分
七、其他
受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依据(仲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资金来源财政10%6,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乡加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招标内容: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就餐人数524人:
1.4采购预算:230万元合同支付方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按月结算,多退少补.)
1.5服务期限:一年
1.6供货地点: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铁路朝阳分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698号
南关分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423号
绿园分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3418号
经开分中心:长春市经开区世纪大街1188号
通化分理处: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禹城邦35号楼
吉林分理处:吉林市昌邑区裕丰兴苑南区东侧133号网点
四平分理处:四平市铁东区吉邦-上东一号B11栋116号商网
九台分理处:长春市九台区中央路35号
双阳分理处:双阳区泰富嘉园C区滨河大路889号
德惠分理处:德惠市松柏路与人民街交汇龙风期城A20公积金
农安分理处:农安县农安路2011号
榆树分理处:榆树市建康路与繁荣大街交汇处
白城分理处:白城市洮北区新华东大路110号
图们分理处:吉林省图们口岸大街972号
公主岭分理处:公主岭市国文大街与向前路交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