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西安市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快来看看吧!
如果有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企业想要了解更多财税政策或者有税收财税,财税代账等需求的,可以联系咨询小编!
免费咨询热线:13053132051(vx同号)
(卓昭财务:个体工商户、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企业登记代理、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登记变更注销、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册、代办申请增值税、清理企业旧账乱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税务疑难处理)
西安市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25 号)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人员
[政策内容]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四、本公告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五、本公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更多内容 免费咨询:13053132051(vx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