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做变更找代理人的费用,I59拨IO37打7675律晓宇
法人变更,简而言之,就是法人成立后在其生命周期内所经历的组织架构、名称、经营领域等关键信息的调整。这些调整都是基于法人的自主决策,并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后即刻生效。当然,如果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由于涉及到与交易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对此有更为严格的规定,以保障交易秩序和各方利益。
法人成立的必要条件
依法成立,这是法人存在的基础和前提;
拥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来支持其运营;
具有明确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实体场所;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变更法人的两种类型
法人不持有公司股份:这类变更相对简单,主要涉及到法人身份的调整;
法人持有公司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变更不仅涉及法人身份,还牵扯到股权结构的调整,因此需要同步进行股权变更。
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为确保变更流程的顺利进行,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如果法人同时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还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企业的原始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公章原件;
加盖调档公章的公司章程调档文件;
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加盖公司公章的旧法人免职证明和新法人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