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印刷许可证对场地和办公设备都有什么要求 李轩洁 I89II744O94
印刷许可正的取得对于印刷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确保了企业能够合法地开展印刷生产和经营活动,避免了非法经营的风险。其次,印刷许可正的办理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必要的咨质条件、符合规定的印刷设备和环境条件、无不良记录、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等。这些条件的满足,不仅保证了印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也促进了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经典世纪—李轩洁。
在北京市办理印刷经营许可正,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①企业名称和章程:企业应具备明确的名称和章程,作为合法运营的基础。
②业务范围:企业应明确其业务范围,如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等。
③生产经营场所:企业需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以满足业务需求。
④注册资金:企业应具备足够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以确保正常生产经营。
⑤印刷设备:企业需拥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至少2台以上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刷设备。
⑥组织机构:企业应具备适应业务范围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⑦管理制度: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印刷经营许可正的适用范围:
1、出版物,即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2、包装装潢印刷品,即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3、其他印刷品,即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4、印刷经营活动,是指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设立和审批,保障印刷出版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国家制定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需办理《印刷经营许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