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虞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4_10446304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商丘商东食品工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200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商丘商东食品工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
2.3项目编号:ZCLC-2020-0130
2.4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厂红线内处理过程所需的池体、辅助用房,以及厂区相应的道路、给水、排水、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5建设规模及要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6.0万m3/d,其中工业污水为4.5万m3/d,生活污水为1.5万m3/d;本工程出水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准地表水四类水标准,即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它执行《城镇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设计成果;可行性研究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后4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的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查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