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申报知识产权的规划!以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为主的高质量IP体系建设。其优点是知识产权具有较高水平且能够连续使用,这对有些因综合评分细微差距而未能申报成功的企业在第二年重新申报时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但该战略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IP积累周期较长。
国家高新申报知识产权的规划!以Ⅱ类知识产权为主,以Ⅰ类知识产权为辅的综合性规划方案。其优点是能够体现企业较强的创新能力,如果当年出现申报失败第二年继续申报时,也能够发挥Ⅰ类知识产权的效用,并迅速拓展Ⅱ类知识产权的成果,从而把第二年申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不确定性因素降到最低。
国家高新申报知识产权的规划!围绕Ⅱ类知识产权获取周期短的优势,尽可能多地将研发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完成知识产权认定。这种规划方案的优点是以数量制胜,但缺点也比较明显,那就是一旦当年认定失败,第二年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枯竭”的情况。还有一个缺点是从专家评审的角度来看,可能会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质量产生一些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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